四川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年06月21日 08时00分 信息来源:省大数据中心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大数据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大数据发展方针政策,开展全省大数据发展战略、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规范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发挥新型智库作用。

2.为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组织实施、运行维护提供支撑服务,负责政府内网、政务外网、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

3.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政府数据所有者职能。承担全省政府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开放、应用融合等数据管理工作,为地方和部门提供数据支撑。负责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等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和运维管理。

4.为政务系统大数据发展和重大应用建设提供支撑服务,承担办公运行、工作监测、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等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综合性应用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

5.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服务,承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对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开展业务指导。

6.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提供支撑服务,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维管理。

7.开展面向政务服务的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研究及示范试点,为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支撑服务。协同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8.按照“共用统建、集约发展”原则,推动全省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省政府统筹全省政府信息化建设提供建议。承担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备案的事务性工作,对省级预算安排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备案提出建议意见。

9.推进政务系统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重点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实,围绕把数据统起来、管起来、通起来、用起来,突出服务政府管理、服务民生事业、服务产业发展,着力建立“一套体系”,建好“三大平台”,做实“四个中心”,推动数据资源大省向数据价值大省转变。一是加快“一套体系”建设。加快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全省大数据工作体系建设。二是统筹部门信息化建设。开展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全覆盖”调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审查,升级改造省级政务信息系统统一备案平台。三是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推进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树立大数据分析品牌。四是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全省“一证通办”“一照通办”,迭代升级“天府通办”和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省政府网站建设。五是完善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务网络建设。夯实电子政务网络基础,开展四川省政务云2.0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六是提升数字经济服务能力。推进“兴川贷”数字科技平台建设。完成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组建四川省大数据发展联盟。开展大数据先进示范应用推广,支持地方数字经济发展。七是推进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省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数据资源调度平台和网络理政平台建设,推动省直部门“三跨”应用建设,做好疫情防控平台运行维护。八是加强中心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抓好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措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大数据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均为事业单位。具体为: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省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大数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0.98万元,上年结转1838.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22.34万元,教育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14万元。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13899.36万元,为单位成立后的第一年部门预算,无法与2019年比较(下同)。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13899.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38.38万元,占13.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0.98万元,占86.77%。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1389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38万元,占16.67%;项目支出11582.98万元,占83.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899.3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0.98万元,上年结转1838.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22.34万元,教育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60.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83.96万元,占96.04%;教育支出25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2万元,占1.74%;卫生健康支出69.36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173.14万元,占1.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用于: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839.36万元,主要用于: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单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584.6万元,主要用于:原省经济信息中心、原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中心等单位2019年划转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单位延续性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单位内部举办培训和干部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1.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1.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9.36万元,主要用于: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92.47万元,主要用于: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缴费基数以及缴费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80.67万元,主要用于:省大数据中心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无分配住房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1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0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万元(含结转上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40万元),未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所必要的接待事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均为轿车。2020年结转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经费40万元,用于2019年已购置2辆红旗轿车费用支出。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省大数据中心及下属四川省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省大数据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271.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物业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器)、信息化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和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年底,省大数据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省大数据中心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用于信息化设备购置方面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需要实施的延续性项目建设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方面的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方面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方面的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四川省大数据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责任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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