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解读
2020年09月28日 15时57分 信息来源:省大数据中心 分享到:

近日,省大数据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基本条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9年,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8号),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等成为新兴职业。

据调查,我省目前从事上述相关新兴职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为19.4万余人,未来五年需求总量为35.6万余人。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职业成为高科技信息产业的新力量、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职业发展路径等方面的诉求也越来越强烈。然而,在此之前,我省工程系列职称中,还没有专门面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新兴职业群体的职称专业,相近相关专业类别为电子信息工程。该专业类别设置的各专业主要为传统电子信息产业方向,如电子信息专业、通信装备与系统专业、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专业等,已不能适应我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展,不能有效解决新兴行业人才在职业发展方面遇到的难题。

因此,为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导向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助推全省“5+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结合省委省政府赋予省大数据中心的职能职责,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职称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经充分论证,省大数据中心牵头研究起草了《基本条件》。

二、《基本条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聚焦新兴职业,围绕数据唱戏,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我省新设的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是在工程技术职称系列下增设的一个新兴专业类别,下设数、智、物、云、链以及数字化管理6个子专业,实现了“数智”工程领域新兴职业人员全覆盖。在以上相关领域,从事架构设计、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硬件研制、测试维护、数据管理者,以及从事线上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企事业组织运行数字化管理者,均可申报评审。

二是畅通发展通道,改变人才发展天花板、独木桥现象,搭建新兴职业人才成长立交桥。“数智”工程技术职称,等级设置上涵盖从“技术员”到“正高级工程师”的全序列,既考虑到广大一线技术人员的初入职实际,也为在相关领域持续深耕、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成长为正高级专家,提供了国家认可的职业晋升通道。同时,落实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贯通发展的精神,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助推优秀“数字蓝领”逐步成长为“数智”专家,搭建相关领域人才成长立交桥。

三是把握发展态势,不限学历专业,实现各职称系列转换申报。根据大数据等新兴职业涉及领域广、覆盖专业多的特点,重点关注从事工作和业绩成果,不限学历专业,在此前已取得工程系列其他专业职称或非工程系列职称,以及计算机软考等相关专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者,从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技术工作,均可根据基本条件申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

四是拓展人员范围,保障机会公平,不同所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享有同等权利。随着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其职称评价需求也不断增强。《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注册地为我省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相关人员申报评审“数智”工程技术专业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限制,实行与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对待的原则。

五是合理设置条件,突出实绩贡献,工程领域实绩成果均可作为申报条件。坚决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社会项目、科技奖励、专利软著、标准规程、推广应用、解决实际问题和论文论著、方案报告、教材手册等均可作为实绩成果。

三、《基本条件》的主要内容

《基本条件》共分五章,24条。第一章“总则”,阐释了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职称等级、评审子专业设置等。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从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技术员资格条件、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工程师资格条件、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正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工程系列其他专业和其他系列申报、提前申报、降低学历层次申报、继续教育、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等方面具体规定了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明确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相应级别职称需具备的破格条件。第四章“答辩”,规定了参加答辩的情形。第五章“附则”,主要为解释性条款。

四、贯彻落实《基本条件》的计划安排

《基本条件》出台以后,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主动走进省直有关部门、市(州)、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对《基本条件》进行宣传和解读。二是举办政策宣讲和评审工作启动会,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基本条件》要求并做好2020年度首次评审工作。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准确把握《基本条件》精神和要求,营造贯彻落实《基本条件》的良好氛围。

同时,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办法,拟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参与职称评价服务工作,探索开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及结果运用,以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在校大中专学生申报评审职称的渠道,更好地促进就业和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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