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中国数字经济指数报告发布
2020年12月13日 19时08分 信息来源:财新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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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2日,财新智库联合数联铭品BBD发布2020年11月中国数字经济指数报告。2020年11月,我国数字经济指数录得616,环比上升3.9%。

一、数字经济指数有所回升

2020年11月,我国数字经济指数环比上升3.9%,录得616。11月数字经济指数的上升主要由于产业指数的上升,产业指数、溢出指数、融合指数和基础指数分别对总指数贡献19.9%、-26.5%、4.6%和5.9%。

2020年11月,产业指数、溢出指数、融合指数和基础指数分别录得276、102、237、92,环比分别变动12.7%、-15.0%、3.0%和3.8%。11月我国数字经济产业投入上升,数字经济和其他产业的融合速度小幅上升,数字经济对其他产业的溢出下降,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投入回升。

二、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

工业、商贸业、服务业和金融等行业里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体现为工业互联网、智慧供应链、共享经济和金融科技,我们根据这四个领域的劳动、资本和科技投入情况来衡量融合的程度。

2020年11月,工业互联网、智慧供应链、共享经济和金融科技指数分别为497、158、224、147,工业互联网、智慧供应链和共享经济领域投入环比上升,升幅分别为16.1%、4.9%和1.4%。金融科技领域投入环比下降8.4%。

三、各省数字经济发展保持稳定

2020年11月,数字经济指数前五名为广东、江苏、浙江、四川和北京,指数分别为1605、1285、1284、1171、1053。11月排名上升最快的是山西,从10月第二十四名上升到11月第十五名。11月排名下降最快的是上海,从10月第七名下降到11月第十一名。排名最低的五个省份为贵州、内蒙古、宁夏、青海和西藏,指数分别为458、353、327、287、202。

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向发达地区集中

11月,我们来看我国各省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我们根据2016年1月的各省市数字经济产业指数,从高到低排序,划分到三个类别,即数字经济发展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和第三梯队。其中第一梯队为产业指数最高的七个省市,分别为广东、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四川和山东;第二梯队包括湖北、陕西、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天津、河北、辽宁、江西和山西十二个省市;第三梯队包括黑龙江、吉林、云南、广西、新疆、贵州、甘肃、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和西藏十二个省份。我们分别计算每个梯队的平均数字经济产业指数。

总体上看,三个梯队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趋势较为相似,但2019年以来,二三梯队地区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明显超过第一梯队,尤其是基础较差的第三梯队地区。整体上三个梯队在2019年以后的产业发展差距有明显的缩小,但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之后,第三梯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受到明显的负面影响,产业指数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而第一梯队地区数字经济产业指数在疫情后则呈现出上升趋势。这可能表明,出于规避风险等原因,我国数字经济的产业发展出现产业资源向发达地区集中的趋势,而本来在追赶中的第三梯队地区由于疫情影响,和发达地区数字经济差距扩大。


责任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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