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四川确定49项要点
2020年04月10日 17时28分 信息来源:四川发布 分享到:

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 近日,省政府出台《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确定9个方面,49项工作要点,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根据《要点》,今年,我省将修订《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和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同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制管理,2020年年底前推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

《要点》提出,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20年年底前力争在全省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2020年年底前将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放宽服务业准入,大力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动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

在激发创业创新方面,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高层次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等倾斜。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建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

同时,四川还将持续改善社会服务,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医保结算服务,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推进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2020年年底前各统筹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要点》强调,要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对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2020年年底前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

今年,我省还将开展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国际一流、国内先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加大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力度,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各类企业,依法予以补偿。

开展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大幅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2020年11月底前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分类办理”。同时,2020年11月底前出台全省“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确保相关事项仅需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就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同时,开展“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专项行动,深化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扩大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范围,将一批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出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

此外,要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力度,建立全省统一的考核管理体系,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和激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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