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获通过
2021年02月08日 15时00分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分享到:

日前,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数字经济是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以上企业6241家,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总量突破7000亿大关,达到7020亿。

2018年底,浙江省经信厅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牵头起草《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2019年完成草案送审稿并报送浙江省政府;今年6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于7月、11月、12月三次审议。

《条例》紧密结合浙江实际,把近年来该省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制度提升入法,并结合国内外数字经济发展新变革、新趋势、新现象作出多项前瞻性制度设计,从法律制度层面搭建了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法律框架。

该《条例》共分9章62条,首次在法律制度层面对数字经济作出明确界定,对“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两大支撑,“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三大重点,以及激励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相关规定。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产业链协会会长孙德良表示,《条例》明确了数字经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以及治理数字化的定义。规定了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相关举措。明确了长期以来争议的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数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纳入公共数据管理的其他数据共享和开放问题。建立了公共数据的核实和更正制度,规定采集单位对所采集公共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并应当根据公共数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开放自有数据资源,这些对民营企业都是利好消息。林宏伟王少波

相关链接: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责任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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