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智慧城市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思路
2025年07月11日 17时14分
信息来源:省大数据中心
分享到:

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660号)提出:“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构建统一规划、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的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打造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管理协同的城市共性支撑平台,构建开放兼容、共性赋能、安全可靠的综合性基础环境,推进算法、模型等数字资源一体集成部署,探索建立共性组件、模块等共享协作机制”。

截至目前,四川省已有超20个市县级城市开展相关实践,各级智慧城市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标准,发挥支撑作用有限。在此背景下,以“厉行节约,避免重复,实用为主”的原则,研究新时期智慧城市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思路,成为破解我省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建设碎片化、重复化问题的关键。

一、新时期智慧城市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思路

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遵循“需求牵引、总体规划、统筹实施”原则,构建分层架构与实施路径,为市县全域数字化转型提供可靠的的技术底座。

(一)提出智慧城市“1+1+N”总体架构。以1套新型基础设施为底层支撑,1个数字化基础平台(物联感知平台、视频融合平台、一体化数据平台、时空信息平台、AI平台、业务中台、事件枢纽平台)为核心赋能层,支撑N类应用场景开发。

(二)明确基础平台功能定位。物联感知平台聚焦全域物联设备统一接入与协议管理,视频融合平台强化多源视频接入与共享调用,一体化数据平台实现全域数据资源汇聚、管理与共享服务,时空信息平台构建数字孪生底座,AI平台提供图像识别与大模型能力,业务中台提供组件服务(如身份认证、流程引擎等),事件枢纽平台实现跨层级事件协同分拨。

(三)创新基础平台市县实施模式。采用“统一建设”(一体化数据平台、时空信息平台、业务中台由市级统建,区县直接使用或按需拓展)、“分级建设”(物联感知平台、视频融合平台、AI平台由市县分级建设,保证互联互通)两种模式,兼顾集约化与灵活性。

二、推进全省智慧城市数字化基础平台建设的对策建议

构建“政策-机制-技术”一体解决方案,推动全省智慧城市数字化基础平台从“分散建设”向“集约协同”转型。

(一)强化组织统筹与顶层设计。成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责任制,对智慧城市建设进行高层次的整体规划。明确数字化基础平台“省-市-县”三级权责边界、建设边界与责任分工,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与试点示范推进机制。

(二)健全制度规范与标准体系。围绕智慧城市数字化基础平台功能设计、数据互通、能力共享及安全管理等维度,统筹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完善共建协作管理制度,为各级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指导和实践路径。

(三)构建全周期监管与评估体系。建立智慧城市数字化基础平台动态督导机制,制定平台建设评估指标、绩效考评和结果通报制度,倒逼各部门压实项目建设和监管责任。

责任编辑:邱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网站
主办单位: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 两江国际A座
为取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1366X768及以上分辨率 360极速模式、谷歌、火狐、IE10.0及以上浏览器。
值 班 电 话 :028-61528998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8-85327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