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公共数据资源作为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数据。数据登记是促进数据高效流动和开发利用的基础和起点,以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为核心,有利于推动数据合规使用和价值实现,对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题通过梳理四川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探索实践情况,发现我省面临一些困境。例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基础相对薄弱,数据流通机制和平台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对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尚未形成激励机制。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有待健全,数据资源目录统一编制程度不高,资源登记标准规范体系缺乏,“数据孤岛”依然存在,影响登记效率和开发价值。公共数据资源价值还需深入挖掘,成规模、有效益、有带动性的数据应用场景不多,涉及生产制造、质量检测等核心业务和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有待开发,串珠成链还需加力加劲。
基于此,结合外省经验做法,本课题认为以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为核心,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化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标准规范、安全高效的要求,以国家政策为导向、立足本省实际,明确登记范围与对象,制定科学合理的登记流程与标准,以提高数据资源管理效率、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因此,课题提出可从明确组织架构、制定标准规范、建设登记平台、建立监督机制、优化登记流程、完善配套服务等方面进行工作路径优化。
同时,本课题还提出我省以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为核心,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化的具体举措。包括:从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激励、强化政策联动等方面着力,夯实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基础。从提高登记质效、共享登记信息等方面着力,提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效。从推进流通交易、拓展凭证应用、强化权益保护等方面着力,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价值。从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支撑能力、加强安全管理、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着力,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