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
2021年06月09日 15时07分
信息来源:国家统计局
分享到:

国家统计局令

第33号

《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已经2021年5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宁吉喆

2021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邱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网站
主办单位: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 两江国际A座
为取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1366X768及以上分辨率 360极速模式、谷歌、火狐、IE10.0及以上浏览器。
值 班 电 话 :028-61528998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8-85327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