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2025年 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2021年03月25日 09时02分 信息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等八大部分。

《意见》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意见》提出,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关于“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意见》明确,要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

关于“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意见》指出,应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

关于“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意见》提出,要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积极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关于“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意见》要求,应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意见》认为,应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并强化税收司法保障与国际税收合作。

关于“强化税务组织保障”,《意见》明确,要优化征管职责和力量,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并改进提升绩效考评。

责任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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