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商请推荐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函
2025年08月06日 20时17分
信息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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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数据主管部门:

为做好全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关于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设立相关要求,现面向全省征集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根据《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设置的职称子专业,推荐我省从事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等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

前期已推荐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人选,不重复推荐。

二、推荐人选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取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及相近相关专业(计算机、网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

(四)长期从事数智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数智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七)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推荐程序和方式

(一)入库专家的推荐按照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同意、逐级推荐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

(二)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单位同意推荐的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1)。

(三)各主管部门需对本部门推荐专家进行汇总,填写《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表》1份,双面打印,完整签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文件)以及与《推荐表》填写内容对应的获奖证书(限国家、部、省级证书)、专利证书、论文(刊物封面、正文首页)、著作(封面、目录)的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材料需由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

(二)《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并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表格均可在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官方网站“数智人才”板块下载)纸质件邮寄至省大数据中心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8—61528804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栋3817室

邮  箱:277382138@qq.com

附件:1.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2025年8月6日 

责任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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