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着力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依法合规推进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促进企业物流数据市场化流通利用,深化物流与信息流、资金流整合,打通多式联运数据堵点,优化物流资源配置,释放产业赋能潜力,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从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推动物流公共数据开放互联、促进企业物流数据市场化流通利用三个方面,提出九项举措。
在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数据高效采集汇聚。深化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推动物流基础业务线上化、可视化、数据化。拓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物流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实现物流数据实时采集、广泛连接和高效汇聚。
在推动物流公共数据开放互联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建立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根据行业管理和政务服务需要,明确物流公共数据共享范围,加强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车船注册、通关物流等数据归集共享。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物流公共数据,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提升物流公共数据共享质效。加大基础设施、运力、价格等物流公共数据开放力度。
在促进企业物流数据市场化流通利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动企业物流数据开放互联,依托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等建设,强化物流数据标准落实,推动区域性物流数据整合共享。支持物流骨干企业、平台企业等共建物流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立健全企业数据采集、提取、应用、保护等机制,促进物流数据可信流通和协同利用。 (苏德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