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结合四川实际,对我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作出全面规范,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一、科学建章立制,精准回应公共数据运营现实需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数据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并列为关键生产要素,要求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公共数据作为数据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发利用水平直接关系到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国家层面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为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提供指引。四川作为西部数字经济大省,拥有海量公共数据资源,但在实践中,授权运营各参与方权责不清晰、授权运营程序不完善、定价与收益分配机制不明确、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不严格等问题,阻碍公共数据资源高效转化为可利用的产品与服务。
《办法》是我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领域首个规范性文件,既是对国家层面政策的落地落实,也是对开发利用堵点的精准破解,填补了我省公共数据运营制度空白,为制定后续细则提供上位依据,为建立具有四川特色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政策体系打牢基础。
二、立足四川实际,合理明确授权运营工作关键环节
《办法》基于我省公共数据资源禀赋和数字经济发展实践,在“安全可控、价值释放”理念指导下,系统构建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的授权运营工作体系。一是确定分级运营、统筹高效的基本思路。国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开展授权运营工作。为充分发挥数据规模协同效应,明确省、市(州)分层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授权运营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本级一体化数据平台高效汇聚数据,同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不能单独开展授权运营工作。二是在兼顾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指定实施机构。国家明确实施机构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授权模式确定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授权运营活动的单位。为保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公平公正、安全可控,确定由四川省大数据中心作为省级实施机构,市级层面按规定确定本级实施机构。三是选择符合当下省情、留足发展空间的授权运营模式。国家规定了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三种模式,各省市可根据实际确定。目前国内已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省(市)主要采用整体授权,考虑到我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尚在起步阶段,为实现公共数据全面整合与高效利用,确定以整体授权为主,未来确有需要可探索开展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
三、严守安全基准,确保公共数据开发可管可控
《办法》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落实国家“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数据开发利用安全基准,规定实施机构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可控的开发利用环境(即安全域),支持隐私计算等安全可信流通技术应用,确保数据“可管、可控、可追溯、可取证”;同时要求运营机构加强内控管理、技术管理和人员管理,在安全域中对原始数据进行脱敏、匿名化等处理,形成可出域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严禁将原始数据或可还原原始数据的成果导出环境,不得超授权范围使用公共数据资源,严防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等环节安全风险。多维度筑牢数据安全防线,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四、探索收费机制,切实降低企业用数成本
国家对授权运营服务费的定价范围、管理权限、定价程序、最高准许收入和上限收费标准提出原则性要求。《办法》以切实降低企业用数成本为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探索建立收费机制:一是坚持公益基本属性,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实行免费使用。二是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经营性产品和服务确需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科学核定最高准许收入,合理确定上限收费标准。运营机构在不高于上限收费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办法》从强化监督、充分激励、包容审慎三方面细化措施,确保落地落实。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数据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不良信息计入信用档案。二是调动各参与方积极性。探索“谁贡献、谁收益”的分配机制,从数据数量、质量、应用等维度评估公共数据提供单位,评估结果作为信息化项目预算、试点申请等的参考。根据授权运营工作开展情况,会同相关单位细化收益分配规则,既保障公共利益,又激发数据提供单位、运营机构的积极性。三是营造包容审慎工作氛围。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包容创新的环境,同时坚决防止以数谋私,防范数据资产化、资本化不当操作带来的金融风险。
《办法》出台后,四川将持续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细化授权运营制度规则、标准规范,优化公共数据源头治理,提升公共数据资源质量,提升数据服务能力,细化安全技术标准,探索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授权运营从“试点探索”走向“规模化推广”,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数据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