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政府采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公司注册地址在成都市,开标评审地址在成都市“5+1”(即成都市武侯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青羊区和高新区)区域(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经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已经进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截图);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没有受到财政部门暂停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处罚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近三年(2023年至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结果无不合格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八)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制度封面页并加盖公章);
(十)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
(十一)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有效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二)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场地及相关设备照片并加盖公章)。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的社会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1月23日上午10:00前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邮箱2486115361@qq.com,符合要求的社会代理机构,我们将通过邮箱发送征集文件;也可以持以上材料在2026年1月23日上午10:00前到成都市锦江区盐道街3号财富支点大厦3008室现场领取征集文件。
三、所有参加征集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按征集文件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一套正本,二套副本。代理申请书必须在北京时间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10:00前,密封送到成都市锦江区盐道街3号财富支点大厦3008室,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1528853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