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工作和政府采购的代理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保证各项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择优选择10家进入我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且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代理机构注册地为成都市。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入库的代理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并保证登记信息真实有效,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1、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
2、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证明;
3、《代理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
4、《从业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表》(见附件2);
5、2018-2020年以来代理的全省信息化项目相关资料;
6、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7、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监控设备设施情况。
(二)报名入库代理机构请于2021年7月2日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代理机构报名表》、《从业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省大数据中心将对报名代理机构进行综合遴选评定,择优选择10家代理机构入库。
附件:1.代理机构报名表
联系人:刘崎
联系电话:028-61528856
邮箱:2517157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