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14日 12时08分 信息来源:省大数据中心 分享到:

各市(州)大数据与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中央驻川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1年度全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以下简称“数智”工程技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省(除成都市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省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技术专业职称下设6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

(三)分类安排。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由各地各部门负责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由省“数智”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负责评审,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单位和市(州)自行组织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由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中央驻川单位(含在川央属企业,下同),如需委托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到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办公室(设在省大数据中心人事人才处)。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在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办公室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自行开展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市(州)和省直部门(单位),如需委托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大数据中心工程技术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大数据中心工程技术中评委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有关市(州)或省直部门(单位),由市(州)或省直部门(单位)自行发文并办理证书。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0〕9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可登录省大数据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执行。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5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且符合《基本条件》的,首次申报可不受层级限制,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2年,且符合《基本条件》的,首次申报可不受层级限制,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40号)精神,赴湖北省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支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在我省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和党委政府应急指挥部中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各等级职称,相应规定年限可提前1年,提前年限可与《基本条件》第十二条提前年限累计计算。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职称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数智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zcps.scdsjzx.cn)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规范申报文档。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具体、真实、有效、可佐证,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打印的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指定1名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登录四川省数智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注册单位账号,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内容详实的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市(州)或省直部门(单位)及中央驻川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有关要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社保参保地申报,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部门审核。市(州)大数据与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单位)及中央驻川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查合格的,在四川省数智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点击“审核通过”,并在推荐单位报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材料)“呈报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各市(州)、县(市、区)所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纸质材料由市(州)大数据与政务服务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办公室。省直部门(单位)及中央驻川有关单位所属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各部门(单位)汇总后,报送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办公室。

(四)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办公室复核。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办公室对通过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评审。

(五)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评审。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答辩人员可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充分展现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评审结果在省大数据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经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评审通过的人员,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单位)及中央驻川有关单位。

中级职称委托评审人员申报材料经市(州)大数据与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单位)审核合格并签章后,将申报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待纸质材料送省大数据中心工程技术中评委办公室复核通过后,登录四川省数智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zcps.scdsjzx.cn)按规定上传。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由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另行通知。

四、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9日—11月20日。

(二)市(州)大数据与政务服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部门(单位)、中央驻川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三)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办公室收取纸质材料时间:2021年11月25日—11月30日;收取地点: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栋38楼3817室(省大数据中心人事人才处)。

五、注意事项

(一)各市(州)大数据与政务服务主管部门、省直部门(单位)、中央驻川单位职称工作负责部门需对申报人员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出具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以及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上传的照片须为申报人员本人近期的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上传的各类扫描件须清晰、完整、可辨认。

(三)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在我省(含成都市)申报评审2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相关申报资格条件、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人任职资格时间、毕业时间等以证书、文件标注的时间为准。

(五)委托评审函、申报材料及规范要求请登录四川省数智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查询和下载。申报、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该系统发布,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六)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申报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参加答辩人员需缴纳评审费320元/人(含答辩费80元),不参加答辩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40元;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人(不答辩)。

(八)主管部门(单位)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通过通知1个月后,到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

省“数智”工程技术高评委办公室(省大数据中心人事人才处)政策咨询电话:程奕,028—61528924。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刘文浩,028—85555282、13550091856。

附件:2021年度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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