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数中心函〔2020〕162号
省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大数据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川委厅〔2019〕39号)有关规定,省大数据中心负责政府内网、政务外网、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为更好地做好四川省省级政务云平台管理,促进全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规范省级政务云平台的各类活动,根据工作实际,我中心制定了《四川省省级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请在工作中执行。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2020年6月1日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的函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2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