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的函
2020年06月03日 09时22分 信息来源:省大数据中心 分享到:

川数中心函〔2020〕162号

省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大数据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川委厅〔201939号)有关规定,省大数据中心负责政府内网、政务外网、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为更好地做好四川省省级政务云平台管理,促进全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规范省级政务云平台的各类活动,根据工作实际,我中心制定了《四川省省级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请在工作中执行。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202061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的函

责任编辑: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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