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17〕1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5日
附件:川府发[2017]16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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