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大数据条例、社会信用条例列入立法日程
2020年04月17日 11时15分 信息来源:新京报网 分享到:

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北京“个人诚信分”工程。

北京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近日印发,其中提出,今年将适时提出24个立法项目,其中包括大数据条例(草案)和社会信用条例(草案)。

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今年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条例草案、大数据条例草案、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草案的立项论证工作。

大数据条例(草案)和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均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

2016年3月1日,中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施行,将大数据产业纳入法治轨道。

2018年9月19日,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曾赴贵州省,就大数据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并与贵阳市政府法制办、市生态委、市大数据委、市公安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就《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立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座谈。

2018年11月,北京召开《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新闻发布会,行动计划要求坚持立法修法先行,全面梳理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2020年底前完成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行动计划要求,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清单、行为清单、措施清单等全市统一的信用联合奖惩“三清单”制度,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北京“个人诚信分”工程。

今年1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制定大数据条例、社会信用条例进行立项论证。(记者沙雪良)

责任编辑: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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